近日,江西多个设区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扶贫领域腐败以及对中央环保督查小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典型案例,涉及抚州、景德镇、萍乡、新余三地。
抚州:一名副县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抚州市纪委监委对抚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马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胜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金、礼品及购物卡,违规操办母亲丧事,借机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规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投资等有关情况,在组织函询期间仍未如实说明个人投资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企业经营、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委委务会讨论,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马胜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景德镇:通报2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委对2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浮梁县农业局三龙农技站干部胡平一无证酒驾问题。年5月27日19时45分许,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珠山区沿江东路麻石弄路口执勤时,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发现胡平一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一大队作出“景公(交)决字[]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胡平一行政拘留20日。年6月15日,胡平一受到记大过处分。
珠山区竟成镇竟成建筑公司技术负责人戈庆红酒驾问题。年5月27日20时18分,戈庆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滨江东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年5月28日,戈庆红受到罚款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理。年6月13日,戈庆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萍乡: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安源区高坑镇裴家村第一书记(区文广新局副局长)刘裕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刘裕在担任高坑镇裴家村驻村第一书记期间,工作作风不实,走访上户工作不到位,考核组抽查发现,部分帮扶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均表示不认识驻村第一书记。年5月,刘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林业局退休干部杨相云违规套取国家公益林补助金问题。杨相云在区林业局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便利,违规更改其本人及儿子杨清林的林权证宗地面积,致使年至年2人多享受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元。年9月杨相云上交了违纪所得。年12月,杨相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张佳坊乡报恩台村委会原主任刘本金侵吞他人低保金问题。年5月至年6月,刘本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该村某村民低保金元。年4月,刘本金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上栗县金山镇山口村委会原妇女主任郑建丽优亲厚友问题。年12月,郑建丽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亲友申请民政社会救济资金冬令款元。年3月,郑建丽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莲花县高洲乡主任科员刘昔平为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提供便利问题。年,刘昔平在任高洲乡人大副主席期间,明知仓下村党支部书记谢新华(另案处理)以他人名义伪造相关资料申请危房改造资金,仍同意并指示有关工作人员在审批环节中提供便利,致使其顺利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元。年4月,刘昔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余:通报14起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近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4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落实不力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分宜县凤阳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问题。凤阳镇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管网,污水收集量少,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凤阳镇人大主席彭跃飞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凤阳镇党委、政府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洋江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问题。洋江镇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管网,污水收集量少,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洋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峥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洋江镇党委、政府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洞村乡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洞村乡未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污水处理站建成运行后,污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乡政府没有及时维修维护,没有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导致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洞村乡司法所所长雷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洞村乡党委、政府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问题。分宜县工业园管委会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城东片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的建设,目前,仅完成污水管网招投标代理招标挂网和污水处理厂征地和平整,进展滞后,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工业园党工委委员肖寒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分宜县工业园党工委、管委会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住建局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到位问题。分宜县住建局对洞村乡、凤阳镇、洋江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袁分生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县住建局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分宜县环保局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整改不力问题。分宜县环保局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整改不力,导致分宜高麒陶瓷公司、分宜县福达新型建材公司环保整改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分宜县环保监测站站长邓玉亮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宜县环保局被责成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渝水区袁河经开区部分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问题。袁河经开区未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袁河经开区污水管网破损,部分污水未接入污水管网,导致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袁河经开区副科级干部廖梅根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渝水区袁河经开区管委会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鹄山乡赣鹄实业有限公司(袁赵根养猪场)污水直排问题。鹄山乡未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对鹄山乡赣鹄实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没有及时关停和改造升级,导致污水直排,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鹄山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志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鹄山乡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界水乡污水处理管网不够完善,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问题。界水乡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加强管网建设,导致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设施有时运行不正常,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界水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廖金保受到提醒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界水乡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下村镇罗剑锋养猪场污水直排问题。下村镇未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及市委市政府整改要求,对罗剑锋养猪场没有及时关停和改造升级,导致污水直排,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下村镇党委委员黄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下村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人和乡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整改不力问题。人和乡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件整改不力,辖区内部分采矿厂以及陶瓷原料加工厂停产后设备拆除不到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和乡副乡长章志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人和乡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渝水区罗坊镇江西牧星农业有限公司现代养殖小区环评报告弄虚作假问题。年8月江西牧星农业有限公司现代养殖小区通过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了环保评估批复,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罗坊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席小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渝水区纪委区监委对罗坊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仙女湖区污水处理站未稳定运行问题。仙女湖区城管执法局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做好污水接入管网工作,导致部分单位的污水一直未接入管网进行收集,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不足,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城管执法局正科级干部陈小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仙女湖区纪委对区城管执法局进行通报批评。
仙女湖区观巢镇污水管网建设滞后问题。观巢镇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污水管网建设,导致污水处理管网不够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观巢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小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仙女湖区纪委对观巢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来源:抚州、萍乡、景德镇、新余纪委监委
编辑:赵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