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疫情,进一步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省政府,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省工信厅等五部门,市政府分别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甘政办发〔〕11号)、《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34号)、《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就业工作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83号)和《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若干措施通知》(定政办发〔〕25号)等政策性文件,对有组织输转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交通补贴、劳务奖补、生活补贴,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用工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费补助,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奖励,扶贫车间运输费补贴等提出了相应的奖补政策和标准。
各县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科学统筹落实省市有关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奖补政策的实施方案和申报流程。请符合享受奖补政策的务工人员、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人力资源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及时与当地人社(劳务)部门联系咨询。
各县区人社(劳务)部门联系
安定区杜炆轩联系
通渭县王云峰联系
陇西县王惠华联系
渭源县王龙联系
临洮县张兴伟联系—
漳县赵芸联系
岷县乔永才联系
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告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9日
来源: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审:魏强责编:王建强
供稿:市劳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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