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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关于城镇改制并轨单位独生子女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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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的国有、厂办大集体和集体改制(并轨)企业职工,经德惠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对改制(并轨)企业职工年龄达到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登记。


  一、登记条件:


  1、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父母,年龄达到60周岁,原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所属的国有、厂办大集体和集体改制(并轨)企业职工,请到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东十道街,一路车终点站)登记。


  2、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原单位改制或并轨,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只能一方享受奖励待遇,一次性发放元。


  3、已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人员,不在此次登记范围。


  二、登记所需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登记时间:


  从年8月26日——年9月16日(除双休日),带相关证件到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东十道街,一路车终点站)报名登记,准备领取城镇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逾期未办理,后果自负。


  四、补充说明:


  1、独生子女证丢失,需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工作站开具独生子女证明。


  2、无结婚证的,需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证明。

德惠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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