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群众朋友们:
年1月28日22:30,二都镇村民桂某接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疾控中心电话告知为杭州市拱墅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后,将该情况向二都镇政府报告。县疾控中心接到二都镇政府报告后立即向浙江省杭州市疾控中心核实,信息属实后,县疾控中心立即开展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桂某现已在我县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1月29日凌晨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寻求与桂某在以下这段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请主动与当地政府或宜黄县疾控中心联系,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该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7日18:44左右桥头洪兴大药房买药的店员及时空伴随人员;
2.1月27日18:50左右-23:00左右在辉记烧仙草饭团店(一中对面)打牌的人员及时空伴随人员;
3.1月27日23:00-23:40左右与牌友3人在百味烧烤(县电视台楼下)时空伴随人员;
4.1月28日18:30左右-20:30左右到辉记烧仙草饭团店(一中对面)打牌的人员及时空伴随人员;
5.1月28日20:30-22:00左右在美的家电店(国际大桥附近)打牌的人员及时空伴随人员。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切实保护好自身健康安全。如有发热、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宜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宜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29日
浮梁县急寻次密切接触者!
如有相同轨迹人员请赶紧自查并上报消息!
年1月28日5时40分,浮梁县疾控中心接到兰溪市疾控中心来函,告知萧山报告的确诊病例詹某,曾于1月19日晚与我县辖区密切接触人员律某某在杭州滨江区顺旺基长河店同环境就餐,接到协查函后,浮梁县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即刻开展调查。目前律某某和已排查出的我县辖区次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在外地的次密已发函至各地协查。
为了堵塞我县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同时间段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律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月24日:晚上20:05乘坐K,14车厢50座,到景德镇北站下车,由其外甥自驾接回到浮梁县县城华夏名都对面私房出租屋居住,并与其外甥媳妇接触。
1月25日:上午10:27分在出租屋附近(付款名:回味小吃)店早餐,12:15左右,在付款名:依衣女人馆买衣服,12:28分在付款名:胖子饼铺购物,12:45在菜市场附近,付款名:恭喜发财点买瓜子及坚果类,随后回居住地,下午17:00左右,由其外甥夫妇自驾带其和女儿到峙滩清溪村曲滩村,途中17:45-17:56在峙滩镇天天乐和平超市购物,购物过程中未戴口罩,晚上吃饭期间,与其外甥一家人共同就餐,并居住一晚。
1月26日:上午其外甥自驾将其和女儿送至兴田乡潭口村自家中,到家后未外出。
1月27日至28日未外出,28日早晨5点40分接到县疾控电话,随后转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律某某本人及已排查的次密第一次核酸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律某某在1月24日20:05--1月28日5:40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交集的相关人员,立即向当地村委(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有关要求,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或配合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减少外出。若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年1月28日18时50分,接浙江省杭州市协查函,我市董某某是杭州市一确诊病例张某的密切接触者,董某某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在一家蔬菜店有接触,为密切接触者。目前,董某某和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均按规定落实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董某某目前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初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为堵塞全市防控漏洞,提醒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董某某在我市的部分重点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月25日上午11:00-11:30在贵溪市凯翔春天看房,12:40-13:40在福润印象城的肯德基用餐。
考虑到与密切接触人员接触仍有潜在感染的风险,请在上述期间、地点与密接人员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镇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前往当地医疗机构接受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联系-
贵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1月29日
年1月29日17时20分,医院报告有一位住院患者管某主动报备其为密接人员,经我中心同丽水市疾控核实,情况属实。目前已对管某及排查到的次密接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管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管某因于1月26日乘坐G次列车3车厢,与杭州市滨江区1名新冠初筛阳性感染者孙某同坐一车厢被判定为密接。
1月26日:管某于15时58分从瑞安站乘坐G(3车厢04C)次列车前往丽水,16时53分到达并在丽水车站候车室停留1小时左右,18时18分乘坐G(2车厢16C)从丽水转车至南昌西,21时34分到达,出站后由其家属开车接回家中(解放南路五金厂),23时30分到家。
1月27日:管某于上午8时左右在五金厂宿舍出口马路乘坐三轮车(付现金)医院,8时30医院感染科结核门诊就诊,停留约2小时。10时30医院门口乘坐出租车(付现金)前往市民中心,在D30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呆了20分钟左右),11时左右离开市民中心,在市民中心乘坐三轮车(付现金)回家,于11时30左右到达家中,之后无外出。
1月28日:管某于上午8时30分左右前往百盛佳超市(丰城天下店)购买生活用品,超市内停留约20分钟,9时左右在百盛佳门口乘坐三轮车(付现金)医院。9时30医院结核门诊办理住院手续,一直忙碌到中午,12时30医院食堂就餐。14医院住院患者核酸采样点做核酸后被收入院,安排在感染科结核病区25床,当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晚上17时44医院西门沙县小吃旁的一个小店就餐,停留约10分钟之后回到病房。22时50医院到门口沙县小吃就餐,停留10分钟,之后回到病房。
1月29日:管某于上午9医院食堂就食,就食时间10分钟左右,之后回到病房。中午12时30医院对面晓军餐馆就食,就餐10分钟左右,之后回到病房。15时管某接到浙江丽水市疾控电话,告知其为密切接触者,医院后立即被转送至隔离病房,18时转入洛市方舱隔离。
请与管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措施下前往当地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减少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急救电话,由医院就诊。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丰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1月29日
来源
瓷都晚报、丰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宜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