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1月20日前,我市当月低保金特困人员基 [复制链接]

1#
新闻发布会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举办“年迎新春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五场,请相关负责人介绍做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情况。

发布人:市民政局副局长周玉国

“两节”期间,市民政局重点采取三项举措,全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

一、继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

1.为城区名特困供养人员、3.5万户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家庭按每人(户)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指导各地积极筹措资金,开展“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送去*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为全市14.8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35万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按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3.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组织各地集中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对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同时符合临时救助规定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众,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的方式予以直接救助,做到“主动发现一批、及时救助一批”,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急性、临时性困难。

4.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

指导各地积极协调银行等相关单位,在1月20日前将当月低保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到折(卡)。对新审批通过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但尚未发放救助金的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先行救助”,通过临时救助予以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有钱过节。

5.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组织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进行全面入户走访,不落一户一人,督促委托照料单位或个人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的各项要求,确保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有人照顾、幸福过节。

二、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1.加强巡逻排查

2.实行分类救助

对愿意接受救助的接回救助管理机构进行救助;

对不愿意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为其提供食物和御寒衣物,留下详细求助方式(爱心救助卡);

对存在生命危险、反复劝导无效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及时通报、采取保护性救助措施。

3.提升服务能力

放宽条件、敞开入口,随时接受流浪乞讨人员求助。

购置食品、药品、棉衣棉被等物资,确保冬季救助物资供给充足。

信息核实准确后提供乘车凭证,对老幼病残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派专人护送返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都能及时回家与家人团聚。

4.号召社会力量参与

利用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栏目滚动字幕广告、救助管理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