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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25 17:14:00

央广网北京3月2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十个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涵盖了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因疫情停产导致的买卖合同违约、金融借款逾期等纠纷类型。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梅州市中联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赣州中盛隆电子有限公司均为向测温仪生产企业供应线路板的供应链上游企业。年1月14日,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浙江吉高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至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诉讼标的余万元,并经原告申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两公司均是当地政府确定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第一批复工复产企业,而案涉诉讼保全严重影响了企业购买原材料、发放工人工资以及偿还银行贷款。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分析:“对原告企业来说,货物结欠金额巨大,若不采取保全措施,其诉讼权利难以保障。对于两被告企业来说,迅速复工复产是保障疫情防控的当务之急,但流动资金的冻结限制了生产的进程。”

为保障两被告企业复工复产不受影响,经桐乡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于2月中旬达成了分期还款、逐步解封的调解方案。在法院的督促下,两被告企业按约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2月21日,法院解除了对两被告企业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有力促进了疫情防控物资的正常生产。说到此案典型意义,徐建新分析:“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既依法保障债权人诉讼权利,又坚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诉法院积极作为,组织双方反复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就解除财产保全和货款支付事宜达成协议,短平快地解决双方纠纷,实现了原告企业权利保障和被告企业复工复产的‘双赢’。”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景德镇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大型生猪养殖和肉制品企业,年向农行浮梁县支行贷款1亿元。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年6月,农行以康源农业公司怠于配合银行贷后管理检查、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回笼资金与贷款金额不匹配、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等为由,下调了企业贷款征信评级并暂停企业使用电子交易信息平台,要求康源农业公司提前还款并诉至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中院副院长章华文介绍:“我们法院审理认为,康源农业公司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主要是受非洲猪瘟及新冠肺炎疫情双重影响,以致无力还款。为保障生猪生产企业正常经营和维护金融债权,法官积极奔走各方,耐心辨法析理,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协调工作。最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达成调解协议,康源农业公司同意增加贷款担保,农行恢复企业征信和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贷款合同继续履行。这个案件在2月17日调解结案。”

说到此案的典型意义,章华文分析:“这个案件借款企业不仅是当地大型生猪生产供应企业,也是当地吸纳就业和纳税大户。我们法院如一判了之,不仅会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还可能影响群众基本民生供应和物价稳定。法院在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化解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为保障企业复产复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努力。”

最高法发布的数据显示,从今年1月疫情开始至3月18日,全国各级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万件;各级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克服疫情影响,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和矛盾化解工作,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9.8万件。办案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司法服务,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协调各方、在线调解等方式,依法及时化解合同纠纷和企业债务纠纷,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促进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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