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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8 13:29:00

海林市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公告

按照市教育体育局《海林市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一小学区

海丰社区、方兴社区(和平街以南)、团结社区(和平街以南)、海浪社区、林海社区(子荣街以南)、英雄社区(英雄街以南延伸至烈士陵园大门)以及海林镇东部、南部、西南部村屯。

二、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需年满6周岁(年入学新生为年8月31日前出生,以后出生的注册不上国家电子学籍,不在招生范围内)。

2.分批次录取。

①第一批次。有本学区户口(父母的户口)、在本学区居住(父母的房产证、购房收据或购房合同;购买二手房的协议要有公证处的公证证

明),户口与房产证等必须一致。

②第二批次。不在本学区居住有本学区户口(父母的户口)。

③第三批次。无本学区户口在本学区居住(父母的房产证、购房收据或购房合同;购买二手房的协议要有公证处的公证证明,与户口一致)

或经营产业(有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与户口一致)。

④第四批次。进城务工子女(务工证明、父母的租住合同、社区证明、农村户口等)到市教育体育局报名。

以上四批次招生在前一批次招生学额未满的情况下进行下一批次招生;若学额已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生,由市教育体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就读。

3.报名办法。

以上四批次招生均须由家长携带户口、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到学校报名,填好《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附后),将户口、房产证的复印件附在《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表》后,留户口、房产证原件待审。如前一批次学额已满,下一批次招生须由家长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到教育体育局报名。

4.实行户口、房产证等核查制度。

①学生报名时,家长要先签订关于提供真实户口,房产证的承诺书,然后进行报名。

②对入学新生的户口、父母的房产证进行详细登记,分别到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进行严格核查,无误后方可录取,下发(入学通知书)。

③对核查中发现的虚假证件不予返还,将上报司法等有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④对提供虚假证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调配到实际学区的学校入学。

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1、8月21日—22日,进行第一、第二批次招生。

2、8月23日,进行第三批次招生。

以上三批次招生均须携带户口原件、房产证原件、出生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装到牛皮纸档案袋中)到学校报名,并留户口、房产证、出生证明原件待审。

四、招生地点:教导处

六、咨询

海林市第一小学

年6月1日

来源:海林市第一小学小学门口海报

以上信息如与报名窗口不符,请以窗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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