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10点,由九一二大队天久地矿建设工程院承接的浮梁“跨省倾倒垃圾废液污染环境案”修复工程开工仪式在工地现场召开。民建江西省委会副主委、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淑珠,江西省地质局副局长何龙清,民建江西省委员会秘书长刘立新,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浮梁县人民政府、浮梁县人民法院、浮梁生态环境局、我局生态环境修复处处长袁春亮以及我队队长吴美仁、副队长张伟等领导参加了开工仪式。
开工仪式由业主单位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副会长刘小珍主持,浮梁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凡生、浮梁生态环境局局长汪文勇介绍了该项目基本情况,九一二大队副队长张伟作为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据悉,浮梁废液倾倒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是全国首例适用《民法典》第条(新设法律规范)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条款的案件。该案涉及污染环境犯罪虽已审结,但修复浮梁的绿水青山迫在眉睫,目前“浮梁县湘湖镇洞口组和寿安镇八角井”两地块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由九一二队天久院调查、设计、施工,项目工期三个月。具体指标包括有裸露地面全部复绿,地下水叠氮化钠指标稳定达标,叠氮化钠污染得到控制,以期生态功能得以恢复。
生态环境修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九一二大队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该项目的实施,制定了强有力的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责任落实到位,以确保将自《民法典》颁发以来全国首例、有开创性、示范性的“跨省倾倒垃圾污染环境案”修复工程做成示范工程,以实际行动和成果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向人民和业主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浮梁县法院院长胡凡生介绍案件情况
浮梁生态环境局局长汪文勇介绍项目情况
天久院院长张伟代表施工方作表态发言
开工仪式现场图
—END—文图:吴淑燕编辑:徐飞龙
审核:吴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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